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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新加坡的“廉洁牌”很虚假

新加坡的“廉洁牌”很虚假

对于“新加坡模式”来说,新加坡的廉洁度一直是最大的王牌。李光耀、李显龙和人民行动党也一直以此夸赞自己的操守和能力举世罕见。应该承认,新加坡的吏治,尤其是对中下层公务员的管理,有着相当出色的一面。严格的职权划分,清晰的办事流程、详细的法律规章,加上超级优厚的薪水及福利(注1),让这些老百姓最经常接触的政府人员,既难以贪腐索贿,也没有多少必要贪腐索贿。这方面的经验确实值得学习和借鉴。

但是,对于在政治和经济事务上真正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新加坡高官,也就是人民行动党高层来说,所谓的制约制衡几乎完全就是装装门面。他们和他们的家族、亲朋,早就完全占据了新加坡政治、经济乃至社会关键职位,几乎整个国家实际都已经是他们的,个个可以完全合法的大发其财。用拙劣的手段贪污一点小钱,非不能也,只是不屑罢了。

就以吴作栋为例,他任总理时的年薪是一百多万新元(600万人民币),还自称因为只有这份收入,所以自己实际是世界上最穷的总理之一,但他太太陈子玲的一次无心之语却把他家的实际财力水准捅破了。

2005年新加坡最大的慈善机构全国肾脏基金会NKF,爆发主席杜莱(Durai)滥用善款丑闻,此案堪称新加坡的郭美美事件(注2),只不过杜莱被抓到的是直接用善款给自己发高薪和各种奢侈享受。陈子玲是NKF当时的三位名誉赞助人之一,但她在亲自听审后却公开表示杜莱行事除了不太透明外,并无其它不妥,还向记者发表了一句著名的话,大意是象杜莱这样掌管机构千万财产的人来说,年薪60万新元(超过300万人民币)只是“一粒花生”(a peanut)。将相当于普通新加坡人15年的收入,丈夫半年的“唯一收入”,随口比喻为一粒花生,可以想见对于人民行动党高层人士的家族来说,正式的“养廉”高薪到底是个什么地位了。

而新加坡著名的反贪局,看似威风凛凛、权限无边,其实没有得到高层允许,对于与人民行动党关系密切的重要人士根本不敢过问。1995年新加坡房地产大热,许多人半夜排队买楼,而李光耀父子向一家HPL公司(Hotel Property Limited)购楼时,不但直接优先购买,还获得了HPL公司超过百万元的回扣。1996年此事被意外曝光,引起新加坡人的广泛非议,但号称只要知道公务员收到一元好处也要调查的反贪局却丝毫没有动作,而任由李光耀的直接属下组织了一个小组草草调查即告了事。后来有人发现,接受HPL公司购房回扣的高官及亲属还远不止李家父子,而且都是在同一天。调查小组接受的HPL所谓“回扣是感谢李家父子的广告作用”说,对此根本无法解释,但新加坡从反贪局到媒体,上上下下完全对此不发一词。

事实上,由于新加坡严苛到极点的反诽谤法律,和更可怕的内安法,一般人即使在私下交谈中,也不敢轻易语涉高层人士有不良行为,而媒体对这种问题也几乎不会加以任何报道。不准问,不准谈,更不准查,自然个个高官和他们的亲朋好友们都是两袖清风、一芥不取的完美君子。

又比如那位NHF的前主席杜莱,直到丑闻爆发后,新加坡精英层还坚持他行事虽有不当,但绝无违法行径。可由于他名声已经太臭,公愤迟迟难以平息,最后终于失去了高层保护,结果略一调查,马上被查出了原来早就利用职权,在工程发包中接受多家公司贿赂。新加坡几十年来所谓著名反腐大案,几乎无不是这样的模板——原来被吹嘘为操行楷模的精英,一失去了高层的庇荫,立即就被发现原来是隐藏极深的大腐败分子。成为媒体吹嘘不论任何显要,在新加坡都有不得一点腐败的新证据。

当然,对于一般的中下层公务员们涉嫌腐败,反贪局和其它机构的调查积极性和力度确实可观,这种贪腐等于是家奴在偷窃和破坏新加坡统治者们的私产,当然要从重从快的严惩不贷。

新加坡的政治没有任何借鉴价值

对于新加坡的政治体制,一般被认为是在西式选举民主制下实质威权化。偶有学术争论,也无非是探讨民主多一些,还是威权多一些。

在笔者看来,这若非人云亦云,就是不敢得罪新加坡的欺人之谈。新加坡的政治实质,是李光耀家族和人民行动党,利用各种手段造成人民疑惑甚至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绝对统治地位。人民行动党不仅利用自己的执政优势,在规则制定上最大限度削弱反对派的获胜可能。而且更使用大量为人不齿的手段来打击反对派,甚至将其重要人物直接从新加坡的政治舞台上消除出去。这些准恐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设置集选区,不断变动选区范围,分化反对派的支持群体;

2、只设置极短的竞选时间,划定极小的范围和方式,让反对派没有时间和渠道,与选民接触交流;

3、严格控制媒体,只传递对人民行动党有利,于反对派不利的信息;

4、强制在本区投票,在选票上设置号码,与选民对应,向选民施加心理压力;

5、以房屋翻修先后次序等政府资源,威胁利诱选民;

6、利用警察、税务等强力机构,整治反对派人士,威胁潜在反对者;

7、控制法院,滥告“诽谤”,判罚巨款,将反对派领袖和骨干整垮,威慑其他人不敢提出批评;

8、动用内安法等殖民时代留下的严苛法令,直接将摧残对手的身心。

这些,哪一项都与中国现行体制和法律格格不入,更与共和国几代领导集体遵循人民的共同意愿,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理想、努力完全背道而驰,哪里有半分值得参考、借鉴的价值。除非中国的官员想建立一个为统治而统治的极权国家。否则完全没必要去进口这些二手的殖民地镇压经验。

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为了确保政权,其很多所作所为,即使放在文革里比较,都会让人觉得触目惊心,难以置信。西方把他们的体制说成与中国现在相似,甚至引诱、鼓励向其学习,用心用意其实是非常恶毒的,一旦中国入套,承认确与新加坡类似,还认真的去学习借鉴。他们只要把新加坡的政治真相全部抖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国体制的名声和信誉,也就会不可挽回的全盘崩溃,受到大多数人长久的厌恶和恐惧。甚至等不到外人说话,中国人民自己就会丧失对体制的一切信心。

政治、经济、社会、人口、地理,新加坡的方方面面,都与中国有着天壤之别,所谓经验,不是难以仿效,就是令人厌恶,这种的“模板”还是敬谢不敏的好。而自建国以来,中国凡是把某个或几个外国当成模板,结果都是东施效颦,学苏联,学西方还是如此,今天去学什么新加坡必定还是如此。无论是建国,还是改革开放,实践都证明,只有按着中国自己的条件,开辟自己的道路,才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唯一正途。抄捷径的思想万万再要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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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加坡的公务员分为超级和1~4级五大级别,《2011年新加坡薪资指南》报告显示,2011年,处于顶级,即部长,副部长级别的领导月薪范围分别为14.6万新元至16.5万新元,及10.6万新元至14.6万新元。而处于最低级别的管理执行岗位给予应届生的月薪达2800新元。同期,15至24岁,拥有本科学历以上的新加坡国民的平均月薪仅为2600新元。

而且新加坡公务员的收入,还包括年终奖金,业绩花红(经济不景气年份会停发)。另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隐性补贴,如上文中曾提到,新加坡雇主缴纳的公积金一般在13-15%之间,但政府为公务员缴纳的比例却是20%。

注2:NHF丑闻,2004年《海峡时报》在报道中提到NHF主席杜莱购买金水龙头装修自己的办法室,杜莱声称受到诽谤而控告海峡时报的母公司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但2005年开庭时,报业控股聘用的新加坡著名大律师文达星以攻为守,当庭迫使杜莱承认了他的实际薪水高达60万新元,用公款供养私车,虚报NHF数据等行为,引发新加坡社会的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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