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柱业与方壮壁各说各话)。
行动党第一次参加议会选举是1954年,当年它派出四个人:
李光耀,林清祥,王秋泉,蒂凡那。只有蒂凡那落选。
李光耀1954年第一次参加丹绒百葛选举,已经得到马共党员,
海港工友联合会祕书长卓可党的協助,
那时我替他们传信也是在1955年开始!知知拉惹,陈贡元,
吳文斗推翻李光耀行动党祕书长时,李光耀写信给马共(方壮壁)
要求澄清合作关系(见邱万达与方壮壁的对话记录),
那时是1957年!陈贡元他们当选是1957年。
18天后就被捕,1958年9月被驱逐出境。
可见马共两个高级领导余柱业与方壮壁,为了他们个自的利益,
都没说实话。
邱万达
19/03/2016
下面转载新加坡文献馆的有关文章。
余柱业与方壮璧的各说各话
19/03/16
作者/来源:新加坡文献馆
《浪尖逐梦─余柱业口述历史档案》与《方壮璧回忆录》
对新加坡马共历程中的一些重要细节,在记述上各有不同说法。
这一个现象之所以然是有其一定的背景。
余柱业于1953年逃亡印尼,之后辗转到了中国居住多年。
1991年1月在吴庆瑞的帮助下,取得李光耀的特赦,
得以回返新加坡定居。为此,余柱业是在顾及维持个人尊严,
不出卖马共,不反驳李光耀的3个约束下讲话。另一方面,
方壮璧却是在维持个人尊严,不出卖马共的大前提下,
极力的批评与驳斥,被李光耀严重歪曲的新加坡历史。
这一种不同的立论角度,解释了余柱业何以在历史关键之处,
是以顾左右而言他,或者,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带过,甚至于,
前后自相矛盾的说法,来完成必要的对李光耀做出历史交代。
余柱业与方壮璧的这两本著述都是在2006年出版,但是,
在此之前,余柱业口述历史,已经有3个不同版本在坊间传阅。
由此来看,方壮璧之所以很针对性的对一些事迹,不断重复,
一再澄清,想必就是在回应余柱业提出的观点与言论。
张泰永《地下航线解密》指出一些余柱业口述历史的错误:
毕竟离他口述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近四十年,
加上他已到了迟暮之年,有些事回忆起来难免会有所遗忘;
余的口述历史档案的主编陈剑在该书作的序和附录中提到,
余和我是《觉醒周刊》的创办人,这与事实不符。
坊间认为档案之可信程度,至今无人说得清楚。
诚然,迟暮之年的余柱业,加上难言之隐的困惑,
难免会令人质疑其讲话的可靠性。虽然如此,
余柱业所提供的历史资料,去芜存菁,依然还是有其参考价值,
问题是,要如何适当的在余柱业之虚实交织的言辞当中,
解读出所要传达的真正信息。
相信一个难得糊涂的余柱业应该不会作践自己的人格,
与李光耀一道的同流合污。
梳理了这一个背景,
应该就可以从两人对同一事件的各自相异记述中,去尝试了解,
历史现场中的可能情景,从而明白历史真相。这其中,
余柱业之监禁时刻与方壮璧独立斗争一卷,
就两个重要事件提供了一些足以改写传统历史观的不凡信息。
1、余柱业对马共和李光耀合作成立人民行动党一事,做如是回应:
问:当行动党‘54年成立的时候,双方面的合作,
当时的决定是由中央的决定?
答:这个主动权来自方壮璧。我们完全不知道,
我们在印尼也不知道。他在当地主持一切,他派人去参加。… 他在党内的地位不高,历史不长,但是他在那个现场,当机立断,
决定要去跟他(李光耀)合作,进行这些活动,
他做的事情都得到中央的同意。… 好大的部分主动权是来自他(方壮璧)。
从史实来看,李光耀于1961年的电台广播指出,
他和马共代表的第一次会晤是在1958年3月。
这说明了在此时间点之前,李光耀不曾与马共有过直接接触。
既然如此,
马共是不可能在1954年与李光耀合作成立人民行动党。
以此类推,参与人民行动党成立的职工会,在组织上,
就应该是一个独立于马共的左翼政治团体。
方壮璧印证了这一个解读。回忆录一再指出,
直到1957年被委任为马共代表之前,
不曾参与组织之外的任何现场斗争。也不断重复,
自己是组织里的唯一一人;
所以方壮璧派人去参与人民行动党的成立之说,有违情理。历史上,
方壮璧是在1958年后,
才在与李光耀合作之反殖统一阵线的旗帜下,
指挥马共在新加坡的活动。
从余柱业的讲话来看,
他是使用了1958年之反殖统一阵线的历史事迹,
来回答有关1954年成立行动党的历史提问。这一个张冠李戴,
在实质上,让余柱业否定了马共参与人民行动党的成立。此外,
从常理来看,一个在党内,地位不高,历史不长的方壮璧,
岂能会一夕间成为领导,独立一人去进行与李光耀合作组织新政党?
成立新政党的如此重大事件,岂能会有:我们(指马共中央)
完全不知道,我们在印尼也不知道的可能?
实际上,从李光耀和方壮璧的讲话来判断,两人都不约而同的,
否定了马共参与人民行动党的成立工作。
事实如此,那么,明知故问一个已知的历史事件,所为何事?看来,
提问的目的应该是要,让余柱业承认马共参与了人民行动党的成立。
如此一来,官方就可以偷换概念,让职工会戴上共产党大帽子。
这是偷龙转凤,织造瓜李之嫌的嫁祸于人。
2、余柱业对人民行动党分裂一事,
就方壮璧和和林清祥等左翼人士人有何种关系一事,做如是回应。
问:方壮璧这一些都在地下指挥,那么在公开的front leader(公开领袖),一般上多认为清祥 … 跟Woodhull ….
答:是,他只给一般的意见,实际上具体的运行,
具体的操作都是由林清祥 … 这些人去处理。所以局势的发展不完全是由方壮璧决定的,
很大的部分也是受到公开活动的那些人,他们主动行动的影响。
因为他在地下,他们公开 … 他们要随即应变,要做这个要做那个,来不及商量,随时就做出来,
做出来的后果要承担。
问:当时这个决策大概是中央决定啦!
答:也没有很明显的从上面直接讲下来,
都是由当地的方壮璧他们所做决定的,因为交通很不方便,
不是那么容易能够讲通这个关系。我们的交通关系过去是很复杂的。
… 都是通信,… 我写一封信交给印尼共 … 他交给中共 … 中共才交给马共,是非常间接的 … 信里边又不方便讲的很详细。所以只能等到我们有人去,
才详细的谈一谈,谈完了就给几条原则你去当地自己执行,
只能够这样。…
问:社阵的成立呢?主动权是谁?
答:也是方壮璧,甚至我们当初认为 … 是,是,他在现场决定的。
官方的引导式提问隐藏多层特定历史假设:
人民行动党的分裂是方壮璧指挥林清祥的结果;
林清祥另起炉灶成立社阵也是地下指挥的意见;
这些都是马共中央的决定。
从史料可以清楚知道,人民行动党的分裂是有其不可避免的必然性;
事实上,先排挤后消灭左翼政治是一个英国人的既定策略,
而替英国人当差的李光耀则是此政策的执行者。
违背了这一个政治现实的提问,除了模糊事件的焦点,
更是要把一切的历史责任,从肇事者转嫁到受害者;
一个典型的贼喊捉贼。
余柱业的说法是:由于公开活动没有事先和方壮璧商量,
所以林清祥对做出来的后果要承担。从常识来看,
承担责任者必然是组织最高领导者,所以余柱业的意思是:
人民行动党的分裂是公开组织的操作,此一决定与方壮璧无关,
充其量,他只是给予一般的意见。
余柱业提及的通讯困难是指1955年前后时段的史实,
1957年余柱业在北京确定了与马共中央的联系。
1961年在双方没有通信困难的情况下,余柱业给予的回答是:
上面没有直接讲下来的意思;这是说,
马共中央没有涉及到人民行动党的分裂事宜。
人民行动党的分裂与社阵的成立是一个连续的政治过程。
余柱业既然否认了方壮璧参与到分裂一事上,
那也就同时否定了成立社阵,是方壮璧采取主动的政治结果。
方壮璧回忆录没有提及和林清祥与社阵的任何互动细节。
这一个历史空白,
可以看成是在表白自己因为没有参与到这些事件的实际历程,
所以对不掌握,不知道其政治过程的事件,无可奉告。
由此来看,余柱业与方壮璧是以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
否认了马共参与行动党分裂,与成立社阵。诚然,
两人对自己不参与之一无所知的政治过程,要如何的细说从头?
从史实来看,
人民行动党的分裂是李光耀开除13名国会议员的必然结果。
官方要把马共中央与方壮璧拉扯到人民行动党的分裂一事,
是别有用心。现实是,李光耀不开除林清祥等一干人的党籍,
也就不会有成立社阵之后续的历史发展。无可争辩的现实是:
李光耀是人民行动党分裂的肇事者,也同时是社阵成立的催生者。
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欲盖弥彰,反而让余柱业的三言两语,
揭发了另一个新的历史画面:
马共既没有在1954年参与人民行动党的成立,
也和1961年的党分裂,以及,随后之社阵的成立,毫无关系。
历史果真如此?传统历史观对此又有何种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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